工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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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大沥嘉福学校工会简介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嘉福学校工会成员:
屈婷娟为工会主席,曹建双为工会副主席。
下列3名同志当选为佛山市大沥嘉福学校工会第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
钟明、夏翔、曹佑宗。
曹佑宗经审委主任。
下列3名同志当选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嘉福学校工会第二届女职工委员会委员。
周显楠、匡杰、严思遥。
周显楠经审委主任。
工会会员总人数为168人。
大沥嘉福学校工会制度
为加强工会和企业的联系、沟通和协商,调整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建立企业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既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又维护企业经营者的合法利益,实现企业经营者和劳动者利益的“双赢”,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发展的实际,制定佛山市大沥嘉福学校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由企业代表和职工代表以同等人数(6人)和工会委员(1人)共7人组成。委员会主任由工会委员担任,副主任分别由企业代表和职工代表各1人担任。委员会成员须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企业工会负责。
二、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及时掌握劳资双方动态,分析研究劳动关系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对劳动关系方面带有全局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协商,达成共识,并提出解决的建议和办法;
2、负责企业的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领导、协调、监督、检查工作;
3、对集体合同、工资协议条款的制订、修改和补充;
4、宣传劳动法规,对劳动法律法规的实施进行监督,依法处理劳动争议,协调劳动关系;
5、制订和修改适合企业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奖惩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原则
1、合法、公正、及时原则;
2、相互理解、信任、支持、合作原则;
3、顾全大局、兼顾国家、企业、职工三方利益原则;
4、平等对话、平等协商原则。
四、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的工作方式
主要采用会议协商的方式行使职责。
1、会议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形式召开。定期为每年一至二次;不定期可由企业代表一方或职工代表一方,根据各自需要在会议达成共识和形成决议的事由,提前三天向委员会主任报告,由主任组织实施;或者由委员会主任确定议题召开。
2、会议由主任主持,工会专人作好会议记录。对会议达成的协议、决定,由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签名认可,下发执行。
3、会议确定或达成的协议、决定,由工会负责监督落实,并收集落实情况,及时向委员会主任报告。
五、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工作的主要内容
1、推进和完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以及劳动合同制度,监督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履行;
2、企业发展和改革中的劳动关系;
3、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工特殊保护、生活福利待遇、职业技能培训等劳动标准的制定和实施;
4、劳动争议的预防和处理;
5、职工民主管理和工会组织建设;
6、职工代表巡视检查发现较为突出的问题;
7、其他有关劳动关系调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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